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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购房、租房,又有新政将来!这两类人购买首套房 贷款额度提高

发布时间: 2019-12-26 10:07:12

来源: 武汉

分类: 政策法规


关于武汉人购房、租房又有新政将来!这两类人购买首套房,贷款额度提高

12月25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武汉市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暂行办法》,将对武汉市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购买首套房时,放宽购房贷款条件和上浮最高贷款额度。

《暂行办法》中提到,支持对象为在武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

其中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在汉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及湖北省“百人计划”专家;武汉“城市合伙人”;在汉“两院”院士;武汉黄鹤英才(包括战略科技人才、产业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3551光谷人才计划、车都英才、金山英才。

高技能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省、市两级高技能领军人才

其中,省级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湖北省首席技师、楚天名匠、荆楚工匠、湖北省大师级民间工艺技能传承人才、国家级省级传统工艺技能类代表性传承人;高技能人才指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获得者,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以及经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市级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指:武汉市首席技师、武汉技能大师。

首套公积金最高可贷84万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介绍,此次主要是对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购买首套房的情况,进行放宽购房贷款条件和上浮最高贷款额度。一般普通职工需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才能根据存贷挂钩原则,判断最高贷款额度的多少,而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购买首套住房,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即具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资格,可在我市当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内申请贷款,即最高贷款额度可达84万元。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通过联网获取高技能和高层次人才信息之前,根据省、市有关部门提供的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名单,对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个人贷款业务进行人工审核,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联网后,对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信息进行自动核验,通过核验的,在办理租房提取和个人贷款业务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明年1月1日起

武汉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上调

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提高20%

通知中提到,“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8800元。”

公积金中心政策解读:保持现行政策不变的基础上,仅将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提高20%。

未配租的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提高20%

通知中提到,“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公积金中心政策解读:保持现行政策不变的基础上,仅将未配租家庭租房提取公积金标准提高20%。

租房最高提取额度一年可达28800元

通知规定,“通过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签备案系统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不管是单身还是已婚家庭,均可按实际支付租金逐月扣划,但年扣划总额不超过28800元。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其提取金额为我市一般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提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办理流程等按《武汉市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暂行办法》执行。”

公积金中心政策解读:具体来说,通过自由市场租房的,将每年提取额度上限标准,单身职工由原来的12000元提高到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原来的24000元提高到28800元;通过武汉房管部门网签备案租赁住房的,不管单身还是已婚家庭,均可授权公积金中心按其实际支付租金逐月扣划,且年扣划总额上限标准均为28800元;对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房租提取公积金政策进一步放宽,其租房提取金额上限标准为我市一般家庭的2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暂停网上业务平台服务通知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于2019年12月31日18:00时至2020年1月1日24:00时,暂停网上业务平台服务(含单位网上业务系统和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全渠道)。

关于调整公积金提取

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流程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方便缴存职工办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对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流程调整如下:

一、职工可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受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一站式”办理公积金提取、委托扣划还贷授权、授权变更及授权终止业务。提取政策规定需由公积金中心审批的提取业务,在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核及转账手续。

职工可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官网-便民工具-服务网点”查询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二、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无需提供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及相关提取证明资料即可办理。

三、办理死亡提取的,仍按原政策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单位开具的《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在单位所属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

四、职工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业务,《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无需由单位盖章并核验职工账户信息。职工填写《委托扣划还贷申请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办理。职工也可注册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自助办理委托扣划还贷授权、授权变更、授权终止业务。

五、缴存单位可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查询单位公积金明细账及公积金提取业务明细,也可在公积金缴存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所属分中心查询。

六、本次通知从2019年12月30日起执行,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


责任编辑: we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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