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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发布7条新政调控楼市

武汉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发布7条新政调控楼市

发布时间: 2016-09-02 09:21:25

来源: 长江商报

分类: 政策法规


武汉楼市新政终于落地。继武汉房贷政策调整具体方案出台后,8月31日晚间,武汉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高了买地门槛和竞买保证金比例。其中,居住类项目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60%。

该《意见》从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条件、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加大住房有效供给、加强舆论引导等7个方面进行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落实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总体要求,武汉将结合实际情况,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

住房信贷政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武银〔2016〕109号)执行,自2016年9月1日起,居民家庭在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具体首付款比例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偿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其他信贷政策(包括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有标准执行。

在商品房销售环节,市房管局则将加大市场监管、检查力度。其中,房管部门将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指导企业合理定价;对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不得分批、分次销售;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该市还将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引导和激励被征收家庭选择货币化安置,并采取租赁补贴的方式,逐步扩大公租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范围,提高补贴标准,鼓励保障对象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困难。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此次《意见》的出台,既对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阶段性供需失衡等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控,又支持了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也有利于新城区去库存,促进地价、房价保持合理水平,确保武汉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条件

不仅如此,《意见》中针对近期频频出现的高价拿地现象,从信贷方面收紧土地融资与购房贷款政策,以抑制近期上涨过快的地价、房价。

具体体现在,提高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土地首付保证金,并严格控制后期土地供应。供给方面,全市将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条件、加大住房有效供给。为切实管控好土地“闸门”,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并调整土地成交价款缴纳方式。

其中,居住类项目竞买保证金比例调整至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60%;地块成交价超出起始价的溢价部分,竞得人必须自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清;逾期未缴纳的,将取消其竞得资格,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此外,在土地公开出让期间,竞买人出价出现明显异常情况时,国土部门可依据公开出让文件的规定调整出让规则。

与此同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将明确约定项目开、竣工时间,土地使用权人必须严格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实施开发建设。为了加快已供地未开工项目的开工速度,主管部门将对已供应开发用地实施逐宗清理,建立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并督促企业加快项目报建、尽快开工建设,形成有效供应。

责任编辑: wuyef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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